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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严格执行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确保全市休渔渔船在5月1日12时前回本船籍港休渔,禁止异地休渔,不得擅自离港或改变停泊地点;做好休渔渔船管理工作,重点加强防火、防台风工作,确保休渔渔船安全渡休;做好海上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
记者/邢漫 编辑/邹润
记者/邢漫
编辑/邹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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