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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缺受理+一次性告知”暖民心
  • 发布日期:2024-2-8 12:35:42
  • 发布人:丹东市融媒体中心

“您这次携带的材料不全,但是符合‘容缺受理’条件,我们可以先受理您的申请,您只需要在3日内将材料补齐就可以。”近日,律师王先生来到市政务服务大厅申请办理律师事务所名称变更。提交材料时,他发现事前准备好的公安机关印章收回凭证没有一并带来。市司法局窗口工作人员仔细审核了王先生提交的其他资料后,启动了“容缺受理”机制。

“以前办理业务,因为材料不齐全,需要来来回回跑好几趟,这个‘容缺受理’机制为我们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而且工作人员给了我一张清单,一次性告知我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王先生说。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市司法局坚持落实政务服务“容缺受理”“一次性告知”制度,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如主要材料具备、次要材料欠缺或者存在瑕疵,申请人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补齐相关材料后可实行容缺受理。此举有效解决了企业、群众来回跑补充材料的问题,降低了时间和经济成本,为企业、群众打开了审批服务的“便利之门”,让政务服务更有温度。

近年来,市司法局不断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以便民利民为工作落脚点,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压缩承诺时限、提升服务效能等方式,切实把“最多跑一次”落到实处。

记者: 刁庆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