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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丹东
为生态环境披上“法治铠甲”
  • 发布日期:2024-9-9 10:38:24
  • 发布人:丹东市融媒体中心

3至5月是鸭绿江口湿地一年中最热闹的时节,独特的湿地生态系统和丰富的动植物资源不仅为数十万只远道而来的候鸟提供了良好的栖息条件和充足的食物,也吸引了无数游客和摄影爱好者慕名前来,一睹万鸟与海浪共舞的壮美景观。

今年3月,丹东东港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在履职中发现鸭绿江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存在垃圾较多的现象,给湿地自然生态及鸟类生存环境带来了不利影响。为尽快清除垃圾,确保候鸟迁飞通道安全畅通,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立即与相关责任部门共同召开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议,确定整改方案、整改时限,并对案件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成效。

在“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东港市人民检察院会同相关部门对大洋河流域多次实地巡查走访,利用“无人机”对东港市辖区内的大洋河下游河道及入海口处筑坝、建房等违法行为进行了证据固定,并就发现的问题向水利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整改过程中,检察机关注重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与水利部门、涉案地镇政府召开多次联席会议,评估整改难点、研究工作方法、强化整改措施;同时,约谈违法责任人,宣讲法律政策,说明拒不整改的法律后果,化解违法责任人的心理负担,争取违法责任人自行整改。整改中,共清理河道内违建土石坝2.5公里,清除土石3万余立方米,拆除违建房屋300余平方米,拆除违建的池塘210亩。检察机关跟进监督后发现整改效果良好,涉案违法行为均整改完毕。

近年来,丹东两级检察院开展了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保护黑土地,守护大粮仓”、水源地保护、治理农村垃圾,保护美好环境、河道垃圾清理、野生动物保护、滨江水环境保护、守护海洋、雾霾防治、“恢复林地,保护青山”“耕地保护,还塘于田”、农村饮用水安全等多项专项监督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通过开展公益诉讼,检察机关以司法办案有效促进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惩治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的违法行为。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00余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00余份;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0余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00余件,全部得到法院支持。

在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基础上,丹东两级检察院积极与相关部门建立工作机制,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合力。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河道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中,与东港市河长制办公室共同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形成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的工作合力。凤城市检察院先后与凤城市林业和草原局、凤城市水利局建立“检察长+林长”“检察长+河长”协作机制,构建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工作格局。

记者:张丽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