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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丹东
以法治之力护生态之美
  • 发布日期:2024-9-12 9:54:22
  • 发布人:丹东市融媒体中心

丹东地处鸭绿江畔,天蓝、地绿、水美、山青,先后荣获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全国优秀旅游城市称号。城市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法治力量保驾护航。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理念,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把保障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厚植城市生态底色,不断书写“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的生动篇章。

丹东水系发达,境内江河湖海交错纵横,年均水资源总量83亿立方米,占全省的1/4。保护水生态环境始终是市人大依法履职的重点方向。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对水源地保护、城区污水收集处理、入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等重点工作加强监督,推动城市水体质量优化,主要江河、湖泊、海域水质稳中向好,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丹东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2个国考断面河流水质达标率和优良比例均达到100%,水环境质量连续多年排名全省第一。

浑江流经吉林省白山市、通化市及辽宁省本溪市、丹东市,2021年1月,市人大常委会联合三市人大常委会,探索开展跨区域协同立法,围绕加强浑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丹东辖区县级人大制定出台了《宽甸满族自治县浑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从地方立法层面将浑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纳入法治轨道,提升浑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水平。

丹东的地下水资源十分丰富,天然温泉储量占全省的1/3,被誉为“中国温泉之都”。与地表水相比,地下水更新慢,易受污染,而且污染以后短时期内难以恢复。2017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丹东市地热水资源保护条例》,聚焦地热水超采、污染等突出问题,加强地热水节约保护、超采治理和污染防治,制定严格制度,为加强地热水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和管理提供了法治保障。

2023年,我市PM2.5年均浓度26.3微克/立方米,较全国平均浓度低3.7微克,全年优良天数344天,占全年的94.2%,综合指数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位居全省首位。市人大主动监督、依法履职,促进生态环境优化。

“既要狠抓生态效益,也要注重经济效益转化,切实推动‘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兵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时指出,“要充分发挥丹东生态环境优势,推动建立全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不断探索保护生态和发展产业的融合发展,让生态环境这棵‘常青树’变成可持续发展的‘摇钱树’”。

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执法检查、听取专项报告、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等多种方式,依法监督,连续8年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依法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上一年度环境保护工作报告,持续开展执法检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和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在依法监督的同时,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生态效益向经济效益的转化,督促地方政府既要打好“生态牌”,又要算好“经济账”,坚定不移端稳绿水青山这个“金饭碗”。依托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丹东的海洋经济、林下经济、旅游经济蓬勃发展,东港草莓、东港大米、东港梭子蟹、东港杂色蛤、宽甸石柱参、宽甸蓝莓、凤城板栗等一大批具有丹东地方特色的农产品远近驰名,广受消费者青睐。据统计,“东港草莓”品牌价值已达到371.51亿元。

现如今,丹东“生态饭碗”“旅游饭碗”越端越稳。全市现有国家和省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35处,它们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提升金山银山的“价值”,实现了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双赢,让当地群众充分享受到绿色发展带来的生态红利。

鸭绿江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每年迎来近20万只候鸟,其中包括丹顶鹤、白枕鹤、大天鹅、黑嘴鸥等国家级珍稀鸟类。保护区地处鸭绿江口和黄海岸边,总面积814.3平方公里,区内陆地、滩涂、海洋三大生态系统交汇,是数百种植物、鸟类、鱼类以及两栖类、哺乳类动物的繁衍生息地。

为了加强湿地保护,更好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2016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全省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的地方性法规《丹东鸭绿江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该《条例》对鸭绿江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和保护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并建立生态补偿制度,维护生物多样性。同时,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湿地生态功能提升与保护工作,积极推动地方政府争取国家“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支持,自2019年开始,利用两年时间开展滨海湿地生态恢复、滩涂及浅海环境修复、海岛近岸水动力恢复、海岛植被生态保育、保护区生态环境监测预警能力建设5项工程,全面提升海岛岸线生态功能和防护能力,全方位加强湿地生态环境保护。

今后,市人大常委会将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呵护城市“生态颜值”,让群众在绿水青山中共享自然之美、生命之美、生活之美。

记者:景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