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3-4-4 10:45:14
- 消息来源:丹东发布
“2023年预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
今天,省政府新闻办召开“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主题系列(第十三场)新闻发布会,我市就丹东助力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作重点工作任务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丹东作为沿边、沿海、沿江城市,是承接辽宁沿海经济带、辽东绿色经济区双重布局的重要节点,特殊的区位、多重的定位赋予了我市更大的责任、使命与担当。
为顺利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目标,中共丹东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丹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了1个总体目标、50项重点任务及5项保障措施,力求从10个方面取得新突破:
着力推进经济增长,扩大有效投资,推动招商引资,恢复和扩大消费,积极扩大进出口,在加快壮大整体实力上取得新突破。
着力调整产业结构,全面提升工业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园区支撑力,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做大做强旅游业,在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上取得新突破。
着力强化科教人才支撑,打造科技创新高地,优化人才聚集环境,在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做大做强国有企业,深化财税、医疗卫生、农村集体产权体制改革,在加快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上取得新突破。
着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做大做强民营经济,加快推进央地合作,在加快促进各类企业竞相发展上取得新突破。
着力完善通道平台,统筹港产城融合发展,完善重点边境口岸基础设施,在加快开放型城市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着力发展现代农业,坚决维护粮食安全,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快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在加快推进乡村振兴上取得新突破。
着力统筹协调发展,积极融入沿海经济带,加快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在加快融入区域发展新格局上取得新突破。
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优化环境质量,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在加快绿色低碳发展上取得新突破。
着力改善民生福祉,提升城市形象品位,繁荣民生社会事业,在加快幸福宜居城市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发布会上,我市就记者十分关注的科技创新与特色农业发展工作进行了深入解答,明晰高质量发展“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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