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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信用修复 推行“包容免罚”
  • 发布日期:2023-6-1 10:26:13
  • 消息来源:丹东日报

近日,丹东市市场监管局创新信用修复举措,并通过推行“包容免罚”,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许多企业的管理人员,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企业信用信息公示认识不足,直到因失信行为公示受到贷款限制、政府采购限制、申报项目限制、获得荣誉限制等联合惩戒时才到处询问怎么办,不懂信用修复,也不会信用修复。为此,市市场监管局推出“两个指南一个规程”,将2个行政法规、6个部门规章和总局、省局有关信用监管、信用修复的规定进行了梳理浓缩,立足“信用维护要做实”和“信用修复要及时”的目标,创新事前自我验证、事中及时修复、事后查询保证的一体化信用服务举措。连续印发了《市场主体信用验证指南》《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指南》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查询工作规程》,通过网站、公众号向社会发布,还统一印制“两个指南”宣传册,在审批登记窗口、市场监管所服务窗口的醒目位置摆放,在走访企业时发放,在送达处罚决定时发放,指导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及时消除不良影响。“两个指南一个规程”,把服务写得清清楚楚、让企业看得明明白白、使事情办得利利索索,让市场主体办事不用找关系,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提升信用,帮助市场主体增强发展动力。

“我们之前总是认为办事难,对自己不懂的领域又会有很深的畏惧感,其实还是缺乏认知与沟通,通过此事我深深体会到了宽严相济。”我市一企业经办人在市场监管部门帮助其完成信用修复后说道。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为167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移出经营异常名录,630户个体工商户解除经营异常状态标记,3户企业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为了给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审慎监管事项清单,对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贯彻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总体思路,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工作,将法律规定与执法实际有机结合,制定了《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包容审慎监管事项清单》,对92项主观上没有故意,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实行“包容免罚”,涵盖了市场主体登记证照管理、广告、价格、质量、知识产权等各个方面。通过规范执法行为,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有效避免了企业因无心之失导致信用受损、负担加重。同时,“免罚”不是“免责”,“免予处罚”不是“一免了之”,市场监管局充分运用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警示告诫、规劝提醒、走访约谈等柔性方式,让市场主体充分感受到市场监管部门执法的“温度”,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使“亲”“清”政商关系更加和谐。

目前,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对82户没有主观故意,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予以免罚,真正做到“减罚款、减负担、减干扰”。

记者:王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