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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文明委颁布表彰决定丹东多个村镇、单位、家庭和个人上榜
- 发布日期:2020-11-23 10:37:49
- 消息来源:丹东新闻网
丹东新闻网讯 记者景媛媛 11月20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京举行。中央文明委颁布了《关于表彰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及新一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的决定》,我市多个村镇、单位、家庭和个人上榜。
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东港市北井子镇、凤城市宝山镇岔路村、宽甸满族自治县古楼子乡南荒沟村、元宝区金山镇古城村、振安区五龙背镇孙家村。
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丹东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凤城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丹东市元宝区税务局、东港市客运管理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丹东监管分局。
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王峥嵘家庭,振安区汤山城镇佛山村;顾伟家庭,振兴区永昌街道振八社区。
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丹东市福春街小学。
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姜秋菊,丹东市文化少儿戏曲艺术培训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