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发布日期:2022-7-15 13:03:20
- 消息来源:丹东日报社
近日,丹东市人社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援企稳岗和加强民生保障的工作部署,用好用足用活“降、缓、扩、返、补”利好政策,在助企纾困、兜底保障上打好“组合拳”,洒下“及时雨”,全力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总费率为1%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8月31日,将单位统筹部分费率由1%降低至0.5%,个人账户部分费率保持0.5%不变。今年以来,累计为全市9546户企业减少运营成本2600万元;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标准至2023年4月30日,除一类风险行业和按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企业缴费费率保持不变外,其他所有参保单位缴费费率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一档,全市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额平均降幅20%以上,目前已减轻企业工伤保险缴费负担915万元,预计全年将减轻2400余万元。
落实部分行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延长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行业等5个特困行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截止期限从2022年6月底延长至2022年12月底;将农副食加工、纺织、服装、造纸设备制造、汽车、运输设备等17个行业所属困难企业纳入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实施范围,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6月至2023年3月;将全市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纳入缓缴范围,缓缴实施期限至2022年12月底。截至6月30日,累计缓缴“三项保费”229.3万元,惠及企业45家次。
扩大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受益范围。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保失业人员,在取得证书一年内可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及以上。
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2021年足额缴费、不裁员或少裁员、符合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的大型企业返还上年实际缴费的50%,中小微企业返还90%。今年以来累计为全市3097家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3505万元,稳定岗位8.4万个,全部实现“免申即享”。
落实失业人员补助政策。阶段性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对参加失业保险累计满一年及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按照现行标准参保十年及以上享受24个月失业金,每月标准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5%,其中市内四区为1624.5元,三县为1501元;对参保1至9年的按不同月份档次享受3个月至18个月失业金,每月标准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其中市内四区为1539元,三县为1422元。延续受理失业补助金申领,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尚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一年的,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对本人自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最长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对参保不满一年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最长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今年以来,累计为3.06万人次发放失业保险金4634万元,为2478人发放失业补助金25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