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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凤城市:“三长协作”共护青山绿水
  • 发布日期:2022-4-14 10:02:55
  • 消息来源:丹东日报社

为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构建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林管理新机制,近日,凤城市有关部门与凤城市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明确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相互移送、案件调查取证协作、联合巡查、联合督促等六个方面的具体协作机制。会签仪式后,凤城市检察院领导和公益诉讼部门干警与河长制办公室、林长制办公室相关人员进行了座谈。

“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建立,是加强河流、森林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重要举措,对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河长办、林长办统筹协调作用,合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加强检察机关与河长制、林长制办公室协作配合,形成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森林资源保护的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水木生态保护,共建宜居美丽新凤城。

“三长协作”机制的运行,是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的生动体现,有助于形成信息共享、协作互助、联合督办的生态资源保护合力,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有效促进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长效机制的健全和深化。下一步,凤城市检察院将综合运用检察机关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寓监督于服务中,为河长制、林长制工作扎实深入开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凤城推进生态立市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邹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