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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东港市:推进“首违警告”彰显柔性执法
- 发布日期:2022-7-5 12:34:42
- 消息来源:东港市融媒体中心
7月1日下午,辽宁省东港市一车主收到违法停车短信,当其返回车辆停放处准备驶离时,执法交警表示,经核查,由于驾驶人和车辆半年内无交通违法记录,且以往交通违法记录均已处理,因此不予罚款、记分。该车主听后非常感谢,表示今后一定注意遵守交通法规。

“首违警告”是指对未造成交通事故、交通拥堵,且本次交通违法发生前半年内,车辆和驾驶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交通违法记录,且以往交通违法记录均已处理的,按照首次违法作出警告。

“首违警告”清单共有10项,均已录入警务E通系统。具体包括不按规定停车,在禁止鸣喇叭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机动车从匝道进入或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

首违不罚体现了执法观念从管理向服务转变,进一步优化了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使之更加人性化、服务化、亲民化。东港市交警大队法制中队负责人表示,以违法停车为例,柔性执法还体现在学校、医院、涉民生服务地区周边采取分级管理,夜间临时许可停车、限时停车等,只要不妨碍道路通行、消防安全,通常采用人性化执法,给予“首违警告”,快速便捷处理。